2012年11月,十八大刚刚落下帷幕,安徽省在全国率先发布《关于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》,为法治安徽建设夯实了重要人文基础,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价值支撑。
只有让法治成为一种文化一种信仰一种核心价值,内化于心外化于行,良法善治才能真正实现。 法治文化的根深蒂固,与法治宣传教育紧密相连。
建设法治安徽,必须贯穿始终。
9月1日,濉溪县人民法院双堆法庭工作人员进入双堆中心学校,教育指导学生们学习法理解法守法的好学生。 通讯员范胜明摄
着力良法善治汇聚发展动力
科学立法是善治的基础。 我省将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,牢牢把握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,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立法修法,立法工作充分体现党的主张,反映人民意志。
以法治力量保障促进绿色生态屏障建设,将“林长制”“河长制”写入《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》,全国首部林长制地方性法规在安庆实施,引导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履行法定职责,保护生态环境。
依法维护公平正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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